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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病补助是什么标准-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什么意思-天天观察
2023-03-14 18:03:03 来源:互联网

1、《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、六级伤残的,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工作。

2、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并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。

3、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,伤残津贴实际领取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单位补足差额。


(资料图)

4、  五级、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,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。

5、 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,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6、标准为:五级33个月、六级29个月。

7、 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,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

8、标准为:五级15个月、六级 13个月。

9、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%。

10、  第三十九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,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。

11、 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,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12、标准为:七级22个月、八级18个月、九级13个月、十级7个月。

13、 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,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

14、标准为:七级8个月、八级6个月、九级3个月、十级2个月。

15、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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